2007年2月12日,消费者朱某来到临海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啤酒瓶爆炸,玻璃碎片伤及眼睛,造成外伤性白内障,几经治疗,先后花去医疗费6000元,但视力仍只有0.2,面对后续治疗费,朱某感到心中无底,请求消协帮忙,由啤酒厂家先予赔付,以便继续治疗。在消协调解下,朱某得到1.8万元补偿。
据了解,朱某去年9月25日晚上,家里有客人来访,准备拿出啤酒来招待,就在开启瓶盖的瞬间,酒瓶发生了爆炸,瓶盖下的玻璃碎片直射入左眼,当时眼睛有点出血,家人都没有在意,只用了点消炎药和眼药水。但第二天起来后发现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了,就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左眼角膜穿透伤,左眼外伤性白内障”,住院治疗了18天,左眼被植入一块人工晶体,现已花去医药费约6000元,但左眼视力只有0.2,这必将给其日后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朱某决定再去外地继续求医,需后续治疗费。
该消协了解情况后,约请投诉人、经销商、厂方律师到场参与调解。啤酒厂家认为啤酒瓶爆炸的原因不明,责任难以介定,不排除消费者自身操作不当引发爆炸的可能性,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厂家愿意给消费者一定的补偿,但对于朱某的漫天要价,厂方不能接受。朱某则表示自己是因消费该品牌啤酒时受伤的,厂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自己还要进行后续治疗,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都应该在赔偿范围内。双方为此僵持不下,第一次调解因补偿金额差距太大,不能达成共识而告失败,但双方均表示回去后再考虑,愿意接受第二次调解。该消协工作人员立即抓住这一难得的时机,事后做了双方大量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在第二次调解中,消费者朱某与啤酒厂家都作了让步,达成了由厂家一次性补偿给 朱某18000元的协议,投诉得以圆满解决。
夏日炎炎,酷暑难耐,家人亲友会聚一起,免不了借啤酒解渴助兴,但开心快乐之际一定要注意安全。
提示一:购买啤酒时尽量选购知名品牌产品,并认准“B”瓶标志。非“B”瓶啤酒是禁止销售的,消费者不要购买。购买途中及饮用啤酒时要注意自我防范,轻拿轻放,避免激烈摇晃和碰撞。
提示二:即使是“B”瓶标志,也要查看“服役”年限,按规定“B”瓶使用年限为二年,但啤酒厂家为节约成本,啤酒瓶超期服役现象不在少数,这也是啤酒瓶发生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消费者尽量不要购买瓶体摩擦严重,使用年限超期的啤酒。
提示三:啤酒要存放于阴凉、通风的地方,不要置于阳光下暴晒,避免置于厨房等高温处。当气温超过35度时,啤酒中的二氧化碳很容易游离释放出来,造成瓶内压力急剧上升,引起啤酒瓶炸瓶。
提示四:开启瓶盖要使用正确方法,尤其不能用牙咬、手拍、筷子撬等不正确的方法。调查表明:不良的开瓶习惯和意外的人为碰撞是造成啤酒瓶爆炸的重要原因。
提示五:避免让儿童接触瓶装啤酒。夏季饮用瓶装啤酒时,要做到随取随启,切忌将未开启的瓶装啤酒放在餐桌上或离人较近的地方,以防止爆炸伤人。
提示六:喝酒要适度,防止醉酒伤身或其他意外。
提示七:如果发生啤酒瓶爆炸伤人事故,要注意保护好现场,收集证据,包括现场的玻璃碎片,人证等,并及时与啤酒生产商、经销商、12315举报申诉中心和消费者协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