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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消保委三届委员会顺利换届 |
2008-01-24 来源:
路桥区消保委
作者:
路桥区消保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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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下午,路桥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路桥鑫都国际大酒店举行三届一次全体委员会暨区人民法院消费纠纷专门法庭成立大会、区第七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表彰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区二届消保委委员、区消信单位代表等共100余人。 会议表彰了55家第七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回顾了区消保委二届委员会在过去五年的工作情况,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会上还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消保委领导成员,并对《路桥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改。此外,由区消保委与区人民法院联合筹备的消费纠纷专门法庭也在会上宣布成立。市工商局副局长、消保委主任王立刚及区人大副主任林优良出席成立大会并授牌。 据了解,五年来区消保委共受理投诉5110件,办结率达97%,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300多万元;创办《消费者之声》48期,免费向社会发放24万份。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区消保委开拓维权新途径,与区法院联合成立消费纠纷专门法庭。该消费纠纷专门法庭设在立案庭,由审判人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并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设立巡回审判庭。 消费纠纷专门法庭的成立,将大大方便消费者的维权诉讼,是“司法为民”的又一实践,也将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在审判中更好地实践“调判结合”,从而达到及时处理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预期目的。 市工商局副局长、消保委主任王立刚在会上指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形势严峻,任重道远。消保委要与人民法院紧密配合,坚持依法公开、高效审理,运用审判职能,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探索新路子,寻求新方法,力求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副区长叶勤华对二届消保委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三届委员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要认真领会"消费与责任"2008年主题的深刻内涵,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强化维权工作措施,三要广泛动员参与,形成消费维权强大合力。 此次会议完成了消保委工作的新老交替,充实了组织,为我区消保委工作翻开新的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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