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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围绕年主题积极开展“3.15”宣传服务活动
2008-03-19  来源: 温岭消保委  作者: 温岭消保委  点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日,温岭消保委积极组织开展了相关宣传服务等活动。
    一是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会同工商、食品药品、质监、农林、司法、文化、贸粮、烟草等部门和电信、移动、联通、瑞人堂等有关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发动镇(街道)监督站、监督员、有关中小学校学生,在全市有关镇、街道、行政村举办10场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截止3月15日,共组织干部、监督员600余人次,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万余人次,现场处理投诉50余件,发放《温岭消费》3.15特刊以及农资、食品、药品、电信、电器等消费知识宣传资料5万余份。城北分会面向外来民工,组织法律法规咨询、假冒商品识别等寓教于乐的活动,并在横峰街道广场结合电影放映开展宣传。新河分会组织监督员深入到农村小商店、田间地头,向农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农资选购、使用知识,受到了农户的欢迎。大溪、箬横分会会同消费教育基地,组织学生通过开办“跳蚤市场”等活动,引导学生理性消费、节约消费,并联合个私协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期间,市消保委还会同新河等有关分会、监督站对滨海桑葚脱落投诉、电动车龙头折断致伤投诉和白水泥质量问题投诉等重大消费投诉展开了调查处理。
    二是举办消费维权先锋人物评选。今年2月,温岭消保委组织开展了“金太阳灯饰杯”2007年度温岭消费维权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在《温岭报》、《温岭消费维权网》、《温岭人网》上刊登公告,组织推荐。在近30名推荐人选中选出候选人19名,经消费者投票评选,12名分别来自工商、农林、广电和有关镇(街道)消费维权监督站和律师事务所的热心维权人士入选。温岭电视台等进行了报道,并在3月14日召开的温岭消保委四届五次全体委员大会上,予以了表彰。
    三是开办老年消费教育基地。3月13日,在泽国镇工人文化宫试点开办了泽国老年消费教育基地,向老年消费者提供包括食品安全、日常用品、保健品、维权方法等知识辅导,受到了老年消费者的热烈欢迎。浙江电视台、温岭电视台进行了报道。温岭消保委将在试点的基础向全市推开。
    四是媒体宣传。在温岭报、温岭电视台刊播全市各地10场3.15纪念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预告、“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口号、消费者得过单位倡议,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五是组织监督检查行动。各分会、监督站根据市消保委的通知要求,组织监督员开展了一次农村小商店食品安全大检查。新河、城北、箬横、大溪等分会会同工商所、当地监督站和部分村级监督员,对学校周边食杂店、农村小商店、部分副食品市场、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查获不合格食品30余公斤。大溪、泽国等还开展了现场食品检测和消费调查等活动。
    六是召开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先进表彰和温岭消保委四届五次全体委员大会。对2007年度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监督员、优秀示范商店进行表彰,对2008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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