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


   
 
警惕飞来的荣誉忽悠人
2008-03-20  来源: 黄岩区消保委  作者: 黄岩区消协  点击:  
    酒店、饭店、商场等一些商业性经营单位的营业场所内,经常会看到诸如消费者满意单位、商品质量信誉承诺单位等此类的荣誉牌匾。那么,这些荣誉牌匾是不是都是真的呢?3月18日,黄岩工商分局对部分酒店、商场等经营单位的荣誉牌匾进行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
    “他们说自己是市工商局12315中心的,市工商局来了,总得给点面子吧。于是,我们就买下了这块牌匾。”黄岩富士酒店老总对前来检查的工商分局工作人员介绍了挂在大堂前的一块牌匾的来历。这是该酒店在去年花千余元买来的,来人自称是市工商局12315的,还穿着类似于工商制服的服装。这块牌匾的上方徽记标有“3·15、打假、维权、保优”的字样,这样的徽记,使人很容易跟工商联系起来。酒店老总还说,千余元的牌匾费还不算贵,有些牌匾价格甚至高达六七千元。
    象这样受骗上当的不止这一家。黄岩红碗美食城有一块以“中国消费者基金会”和某报社的名义颁发的“消费者满意单位”的牌匾。红碗老板介绍,当时来人四五人,自称报社记者和工商局,评上“消费者满意单位”后,还可以在市级报纸做宣传。而后来报纸登出的是广告,跟当时向红碗美食城承诺的宣传内容及牌匾的内容根本不相符合。黄岩装饰材料市场的办公室则放着大大小小十余块牌匾,“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会”、 “诚信调查工作委员会”等名义发出的“消费者诚信示范单位”、“中国诚信示范单位”等荣誉形形色色,市场场长说,获得这些“荣誉”并没有进行申报评比等环节,那些人也没有出示任何单位证件,只是来人都允诺给企业做广告,每次都花了千余元钱。
    目前,各种形式的组织,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名义,对酒店、商场、市场等经营单位进行诸如消费者满意单位、诚信单位的荣誉评比活动层出不穷,他们以荣誉或者广告宣传为诱饵,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国务院减负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对禁止各种形式的乱评价、乱评比活动出台了多种规定,并对这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从未停止过揭露、查处和打击,但各种名目繁多的以收费为目的的乱评比、乱评价活动并没有因此在社会上销声匿迹。
    经营单位如何防止被假荣誉蒙骗呢?黄岩工商分局、消保委提醒广大经营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认清颁发单位。颁发荣誉的单位应该是符合规定的相关政府部门或者法律规定有权授予荣誉的社会团体。比如,《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协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能: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有突出成绩的经营者予以表彰。”因此,消费者协会(现更名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具有表彰经营者的职能,法律并未赋予其它部门、组织、杂志、报社等单位对经营者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内容作出表彰的职能。
    二、确认来人身份。对一些自称是工商部门或其它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经营者可以要求他们出示工作证件确认,也可以向当地部门求证。
    三、评比一般有严格的评审程序。荣誉评比一般都由基层机关核实调查,选择合适单位后填写申报表,逐级审查,有较严格的审批程序。对那些交了钱后马上发放证书、发放牌匾的要引起注意。
    面对突如其来飞来的荣誉,经营单位要提高警惕,防止花钱买假。此外,也存在个别经营单位买假牌匾撑门面的现象。经营单位不要对购买假牌匾呈无所谓态度,购买假荣誉,对商业信誉进行虚假的宣传,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的,会受到相关部门的查禁和打击。因此,经营单位要获得荣誉,一定要从提高自身入手,诚信经营,通过正规的渠道,获取真正的荣誉。(孙玲珠)
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版权所有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51号
E-mail:xfzxh@tzaic.gov.cn 电话:0576-8517523 传真:0576-851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