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仙居消保委城东分会接到山东一企业投诉,反映购买仙居城南某工业区内某橡塑公司生产的油封后使用存在质量问题,并反映是在看到阿里巴巴网站上的广告才订的货.
工商人员及时查看了该则网络广告后发现:位于仙居城南某工业区内生产橡胶密封件的某橡塑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发布该则广告内容与其注册登记内容不一致,还存在虚构注册资本和生产规模等问题.
于是,执法人员实地查阅了公司出示的与阿里巴巴网站所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及网页广告,发现山东企业所举报的网络广告内容与公司所出示的广告网页并不相同.比对二则广告,除厂名厂址,产品介绍相同外,其余信息大相径庭:业务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帐户,公章字样等信息均不一致.该公司负责人也对此广告大惑不解.
经执法人员对公司股东和业务关联厂家初步调查,了解到该公司的产品商标已注册,产品质量经检测合格,银行帐户开在县建行,电话号码和联系人与山东厂家所投诉的情况都不同.执法人员判断:应是有人冒用该公司名义发布广告, 并仿冒该公司注册商标和产品,承揽业务,.以牟取暴利.
公司负责人介绍:去年曾在天津,温岭等地发现仿冒该公司注册商标和产品的情况.目前工商机关已对此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提醒相关企业应经常关注本企业所发布的网络广告,防止不法分子钻空子;下游厂家对上游厂家的广告信息更应注意鉴别.因生产消费不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一旦上当,维权极为困难,如有疑问可联系当地工商机关求证.网络广告经营者更应加强广告主资质检查,把好发布关.( 仙居消保委城东分会 张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