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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断码鞋竟然一大一小 一对买卖人为此闹起纠纷
2008-06-10  来源: 天台县消保委平桥分会  作者: 台州市消保委  点击:  
    有这么一对稀里糊涂的买卖人:卖者粗心,卖出的一双断码鞋一大一小;买者大意,买了两天后才发现问题。随后,买者要退鞋,卖者不同意,直到消保委出面,这场消费纠纷才画上了句号。
  近日,天台县一家鞋店正在低价促销一批断码皮鞋。消费者庞某正巧经过,为其价格吸引,便进去选购。样式不错,价格也合适,庞某很快相中了一只断码鞋,二话没说便让店家从货柜里拿出另外一只,打包付了钱。
  回家过了两天,庞某拿出鞋盒,打算穿新鞋。可掀开鞋盒时,庞某发现有些不对劲,背靠背“躺”在那里的鞋子看上去一只大一只小。于是她分别拎起两只鞋,看到贴在鞋底的标签一个标着“35”,一个标着“37”。
  “太粗心了!”自我反省后,庞某带着这双问题新鞋找到该鞋店的店主,要求退货。没想到,店主拒绝了,理由便是该鞋子是处理品,标明断码。“何况你买时没有要求,事隔两三天再找上门,这就说不清楚了。”店家态度强硬,双方话不投机。
“断码鞋也该成双成对,怎么会有一只一只的!”庞某越想越生气,于是拎着鞋来到天台县消保委平桥分会。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庞某买鞋时没有校对尺寸固然应负一定责任,但作为商家,即使是断码鞋,也不应当将两只尺码完全不同的鞋子当做一双销售给消费者,商家应承担主要责任。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协调下,店主最终同意将鞋款退还庞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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