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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分会构建儿童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2008-06-12  来源: 温岭市消保委  作者: 温岭市消保委  点击:  

  城东分会配合当地工商所不断改进监管方式,积极探索构建儿童食品长效监管机制,有效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建立企业与商品准入机制。采用企业年检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法,严格审查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决不随意降低准入标准,清理挂靠经营、转包经营和无照经营行为;对儿童食品实行商品准入制度,经营者凭进货发票和批次检验合格证明,经工商部门审查合格加盖审验标签,并登记备案,方可销售。
  二是建立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托经济户口和网络信息平台,结合质量抽检结果、市场主体资格、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对管辖儿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A、B、C、D信用等级分类,并按照不同类别分别采取扶持、规范、警示、告诫等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对有违法行为被查处的经营者,将在市场曝光台或相关新闻媒体曝光,以起到警示作用;对信用等级低的经营者实行行政告诫,将信用情况用书面形式告诫经营者,促进其诚信经营理念的形成。
  三是建立市场与行业自律机制。积极引导经营者建立食品协会,拟订规章制度,加强行业自立管理。同时,与集贸市场签订市场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市场举办者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市场在租赁摊位的同时要与每个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加强对商品经营者的商品质量约束,没有尽到责任的市场举办者要承担连带责任,取消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诚信单位等的评比资格;在食品经营者的商品经营活动中出现假冒伪劣儿童食品,市场举办者要主动向有产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执法部门妥善处理,充分发挥市场的自律作用。
  四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15举报申诉联络点和消费维权监督员的作用,利用消费维权进市场、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四进”活动,定期举办有意义的咨询服务、送法下乡、集中销假等系列活动,宣传科学消费、甄别假劣食品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和依法维权能力,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支持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五是建立协作机制。与质监、卫生、物价、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从儿童食品市场的生产加工、流通领域、产品消费等环节入手,部门之间各司其职,互相协作,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全方位、无缝隙监管。同时,加强进货检查验收,完善购销台帐,及时反映采购价格、产品质量、销售数量等情况,有力净化儿童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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