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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引领百货业启动“无理由退货”服务制度
2008-06-13  来源: 椒江区消保委  作者: 王哲敏  点击:  

530日,椒江区首家实施“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商业企业——台州市百货业龙头锦江百货举行“无理由退货”承诺仪式,椒江区人大、区政府、政协,台州市工商局以及质检、物价、食药监等各部分领导出席仪式。仪式上,锦江百货代表宣读了“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书,市工商局、区政府领导做了讲话。此举标志着“无理由退货”制度在椒江正式实施。
    2007年底开始,我局在对椒江市场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考虑到椒江地处台州主城区,百货业在台州比较发达,几家大的百货公司辐射面广,影响大,其中锦江百货地处城区黄金地段,是椒江乃至台州的百货业龙头企业,其顾客人群辐射周边数个县市区。因此在该公司试行“无理由退货”无疑能扩大社会影响,增加辐射面,对建设和谐消费环境,推动新消费运动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局经过与锦江百货管理层的协商,该公司欣然同意实行这一承诺制度,并与锦江百货共同制订了“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文本,明确了“无理由退货”的定义、商品范围、操作规程、限制性要求等等。在实施前,尽量把工作做细,把问题想的多一点,对实行后可能出现的投诉增多、恶意退货、入场商家抵触等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以此制定了相应的对策。
    为保证“无理由退货”制度长期顺利实施,并逐步在椒江其他商业企业进行推广,我局和区消保委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长效管理。一是强化锦江百货12315和消保委联络站的功能,针对“无理由退货”制度,对其消费纠纷联络员进行进一步培训,并要求其对商场营业员进行统一培训。并与该联络站实行紧密联动,对将来涉及这一承诺制度的消费纠纷实行优先快速处理。二是加强宣传。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实施全过程,使消费者不但要知晓,还要理解这一承诺的涵义、意义和具体实施要求,并促进其他经营者逐步认同并接受实施这一承诺。三是将是否实施该承诺、实施的效果纳入“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创建加分项目,鼓励更多的商家加入实施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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