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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城东分会对散装食品实行“名片制”监管
2008-06-16 来源: 温岭消保委 作者: 温岭市消保委 点击:
温岭城东分会配合工商所针对裸装、散装食品长期存在着卫生质量等问题的状况,采取亮“名片、”挂“身份证、”立警示牌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加强了散装食品安全的监管。
一是使经营者亮“名片”。特别是对流动摊贩和游商的监管,这些对象没有固定的经营地点,所售食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很难维权。因此,对自产自销蔬菜、瓜果、杂粮等农产品的农民或流动摊贩、游商实行“名片”制,即在挂牌承诺经营的同时,还要有村委会出具的身份证明,证明上必须有经营者的照片、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方可入市。对无任何证件从事食品销售的流动摊贩、游商,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二是给散装食品挂“身份证。”由于散装食品价格相对低廉在农村市场上长期占有一席之地,主要品种有果脯、炒货、核挑仁、威化饼、饼干、水饺、馄饨、熟食等,但在卫生、保质等方面却存在着一定的隐患。因此,要求在销售散装食品时,在服务上要规范、来历上要有“身份”。对有关人员进行正规培训,学习散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提高销售人员素质,规定散装食品销售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并使用食品夹;对散装食品清晰注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项目。同时,对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及时下柜,坚决不出售。
三是向消费者立警示牌。有的食品销售场所区域大、消费者集中、专销人员少,无法及时为消费者提供分检及包装服务,任由群众随意触摸、挑选、品尝,容易造成重复污染。因此,要求经营者在销售散装食品的专柜前,设置“直接入口食品、请勿用手触模”等警示牌,以避免造成污染,为自身健康及他人健康养成良好的购物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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