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车,只要符合上牌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上牌条件,应该就可以上牌照了。可是,黄岩的朱先生买了新车,却被汽车销售商强扣合格证限制其在外地上牌。经黄岩消保委调解,最终经销商还给消费者合格证。
4月6日,黄岩消费者朱先生在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价格20万左右的尼桑天籁。朱先生在长兴办有企业,在长兴办照也符合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朱先生考虑综合因素,不愿在台州上牌照,想在长兴上牌照。但是,汽车销售公司称朱先生在台州买的汽车,就必须在他们公司的区域内上牌照,这是汽车生产企业的规定,如果不在购车地上牌照,汽车生产企业就会对他们有一些惩罚措施,并扣留这辆车的合格证,致使朱先生无法上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没问题,自己花钱购买的汽车上牌照还要受汽车销售公司的限制,这是哪门子的事,朱先生怎么也想不通,非常气愤,坚决不同意汽车销售公司的做法。而这样一件孰是孰非非常简单的事情,汽车销售公司仍坚持已见,丝毫不退步。为此,双方吵闹僵持多天。朱先生无奈,向黄岩消保委投诉。
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购买了汽车,在哪儿上牌照是消费者自己的事情,只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许可,消费者都可以按照规定选择上牌的地方。汽车销售公司扣留合格证,限制其必须在购车地上牌是没有依据的。即使汽车公司内部的规定,这种规定也是不可行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最终,汽车销售公司不得不将合格证交还给朱先生。(孙玲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