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蔡先生从他人手里买了一辆已使用三个月的电动车,心细的蔡先生在买的时候就特别注意地索要了发票和三包相关凭证以防万一,但就是这样维修还是引起麻烦。
5月中旬蔡先生发现电动车的控制器出了问题,由于还在保修期内,他就来到当时销售该车的店家要求保修。但店家表示,这电动车不能保修了该付费维修。蔡先生纳闷,保修期内为什么就要付费维修?店家声称,当时这电动车不是卖给蔡先生的,那么就不需要对蔡先生负责,而蔡先生手中的发票与三包凭证等也都是“二手”的,是无效的,他们不承担维修义务。蔡先生觉得这电动车是这店出售的,不管这车是不是二手的,店家都理当尽到保修义务。但店家表示,要免费维修这车可以,必须是原买家送过来或者持其身份证,不然只能付费了。但蔡先生已经没有与原来的买家联系了。双方僵持不下,蔡先生只要投诉到玉环陈屿工商所。
调解人员调查情况后认为,该车系此店出售,且仍在保质期内,中间经过转让成了二手车并不能成为店家免三包义务的理由,店家理应对该车进行免费维修。最后,在调解人员的耐心解说及现场宣传三包政策知识下,店家答应对该车进行保修。(李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