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消保委2007年度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设想
2008-06-28  来源: 台州市消保委  作者: 台州市消保委  点击:  
2007年,台州市消保委全面履行消保组织职能,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努力做到“六个坚持”,着力抓好教育、监督、救助、组织“四大”体系建设,着力抓好“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和“新消费”运动的开展,为增强消保委组织的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营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为促进台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努力。
一、结合“消费和谐”年主题开展“新消费”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结合“消费和谐”年主题,市消保委和各地消保委组织在3·15期间,联合社会有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营造了“消费和谐”的环境和氛围。同时,开展了倡导“新消费运动”的系列宣传活动。
(一)“消费和谐”主题活动突出四个互动,效果明显。3月13日,台州市消保委和椒江区消保委两级联动,在椒江区中山广场隆重举办了以“消费和谐”为主题的“3.15”纪念活动。据统计,全市消保组织,现场咨询服务接受咨询14600多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7万余份,现场接受投诉41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余元,免费为群众提供美容理发、家电维修、眼镜验光清洗和义诊等服务达1800多人次,举办文艺演出2场、知识竞赛3次,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物资案值30余万元。制作播出了电视宣传节目23期,放映消法知识宣传数字电影100多场次,发布消费警示5条,组织消费调查2次。
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形式多样,具体包括:一是媒体互动共谱“消费和谐”。3月11日晚,台州电视新闻频道社会评论部举办了“走进3·15演播室”特别节目,市消保委、消保处负责人及消保委法律顾问做客《第一会客室》,以“消费和谐,远离陷阱,引导新消费”为主题,为公众揭示消费陷阱,宣讲“消费和谐”和“新消费”理念。在315期间,台州市级三大报纸刊登了16篇文章,市广播电台请秘书长连线直播120分钟,市电视台三个频道播出了11个新闻节目,大容量、多形式地深度报到了台州各地的消费维权工作成果、“消费和谐”年主题和“新消费”理念。二是群众互动共筑维权阵地。3月14日,台州市消保委组织消费者、监督员、记者代表走进“12315”指挥中心和消委处理投诉现场,受邀代表参与观摩了消费者投诉处理的全过程,并亲身接听了群众的投诉举报电话。此举进一步拉近了消保委与消费者的距离,为消费维权工作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开辟了蹊径。这种活动形式得到了省工商局郑宇民局长的批示肯定。三是部门互动共促市场规范。台州市消保委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区主要菜市场、主要街道的超市和医院及周边保健品店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行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随同参加。同时,全市各级消保委联合相关部门也各自组织了检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10多人次,查获了一批过期变质、不合格的产品。四是上下互动共显活动亮点。椒江开展“消费和谐”主题宣传进百村活动。黄岩联合商家请15名特殊顾客举办“食品安全邀请您把关”315“挑刺”特别活动。临海组织小记者参与315咨询活动,有10位小学生在台州晚报上发表了体会文章。温岭市消保委邀请团市委、妇联下属组织、有关中小学校消费教育基地、维权监督站,共同发起“新消费运动倡议书”。天台以政府名义开展“315”宣传活动,部门职能上升为政府行为。仙居连续10天在主城区和10个乡镇播放消费维权知识数字电影。
(二)“新消费”运动系列宣传活动内容丰富,不断深化。一是部门联动全面动员。宣传部、工商、消保委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各部门通过开展“新消费运动”,引导广大消费者将理性消费与科学发展、和谐构建结合起来,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推动消费革命,完善市场运行的制度和规则,创造更加有序、和谐的消费环境。本次活动共分为四大系列,主要包括举行产品包装与消费环境研讨会,开展“新青年、新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在各大酒店开展“绿色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以“崇尚文明消费,反对消费畸形”为重点的“和谐消费”主题宣传活动等。温岭邀请了著名时事评论员在温岭电视台《周末评说》专栏开讲“新消费运动”。二是倡导“五一”旅游新消费消保委针对旅游消费中存在的“黑旅行社”、“黑导游”欺诈游客,旅行社转卖甩团“暗箱操作”,游客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刻乱画等问题,发出倡议书。号召商家诚信经营,游客文明消费,共谱和谐旅游。三是 “新青年、新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在温岭拉开帷幕。针对消费理念尚未成就、消费指导可塑性较强、消费行为比较活跃的青年消费者,从“五四”青年节至“六一”儿童节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新青年、新消费”宣传教育活动,提出“新青年、新消费”、“买我真正需要的”、“我学习、我运动、我健康”口号。活动以4月30日傍晚在温岭举办的“青春有约”青年都市派对为序幕,在醒目位置摆放大型“新青年、新消费”宣传展板,现场有二千余名青年参加活动。四是全面启动倡导“新消费、新家园”活动。6月16日,台州市消保委、台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联合台州装修龙头企业易家装饰公司向全市发出了《装饰行业“新消费、新家园”倡议书》,并举行了隆重的倡议书签名仪式。台州电视台第一会客室栏目专题节目就装修消费存在的不理性、不科学、不文明的消费现象作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倡导新消费的理念。台州广播电视周报刊登了《装饰行业“新消费、新家园”倡议书》。五是多管齐下推动“新消费运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市消委于6月8日联合市总工会在中山广场专门举办了一个针对广大工人,尤其是外来民工的“新消费”运动咨询服务活动,接待7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全市各地消保委在中小学校依托消费教育基地,通过发出“健康消费、和诣校园”倡议书、组织新消费运动志愿者、开展理财小能手评比、开展“新消费、新青年”主题书画比赛等系列活动,积极推进“新消费运动”进校园。临海与邮政局联合推出以“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为主题的“幸运卡”有奖明信片发行活动,“幸运卡”有奖明信片左上角印有“倡导节约、环保、文明、理性、科学消费,反对崇洋、崇高价、炫富式、过度、挥霍、攀比、从众、追风、迷信消费”等要素为核心的“新消费”理念宣传内容。天台、三门县消保委联合餐饮行业协会向全县餐饮业界及广大消费者发出“文明消费、健康饮食”倡议书,倡导适度消费、抵制过度消费、餐桌浪费。仙居县消保委编写了“新消费运动”宣讲材料,深入10多家企业宣讲,受教育人数2000多人次。
(三)系列消费者论坛推进“新消费”运动主题突出,影响深远。为推进新消费运动向纵深发展,台州首创“消费者论坛”研讨模式,架起了消费者与经营者面对面沟通的桥梁,分主题讨论、分课题研究、分领域突破,努力扩大新消费运动的社会影响。
台州市消保委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五个商品和服务的消费热点课题进行研究,并采取了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各有侧重、以点带面的方法,联合各地消保委举办了系列消费者论坛:1、在玉环召开医疗服务业消费者论坛,2、在温岭举办银行业服务状况消费者论坛,3、在路桥召开汽车消费论坛会,4、在天台举办产品包装与消费环境研讨会,5、在临海举办“新消费运动”公益广告创作座谈会。
通过举办系列论坛,扩大了消保委消费调查职能的工作成果。通过交流与沟通,促进公共服务业服务环境的明显改善。通过搭建沟通平台,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促进了消费和谐。通过对话,推动服务行业规范和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理性、科学、文明的新消费理念。“玉环召开医疗服务业消费者论坛”被省消保委专门以简报发全省,肯定并推广台州的做法。“天台举办产品包装与消费环境研讨会”也得到省消保委徐建明主任的充分肯定,他指出反对产品上的浪费和过度包装是今年新消费运动的重点,台州的工作确实做得比较扎实,反对过度包装、提倡绿色消费,台州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二、加大消费教育和指导的工作力度,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智维权,科学、合理消费
(一)消费教育工作继续扩大阵地、拓宽领域、丰富内容。一是建立网上国民消费教育学校。为了扩大消费者接受消费教育的途径,提高消费教育的传播效果,引领“新消费”理念,我们联合律师顾问团和行业业内专家,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于3月8日开通了“台州市网上国民消费教育学校”。学校设“每周一课”、“每周一案一提示”、“动画教育”和“律师团服务”等四个栏目,开通以来,受教育人数达37000人次。二是全市消费教育机构的建设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并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有机构55个,其中依托乡镇4个,依托社区3个,依托学校27个,依托老人协会3个,依托企业1个,依托市场2个,依托其他15个。各类消费教育机构开展各种活动176来次,接受教育的消费者达到5000多人次。玉环县的“消费维权远程教育学校”建设工作富有创新。玉环县消委利用《玉环消费维权网》技术优势,搭建消费维权远程教育平台。通过声音和画面的结合,以更加直观的方式冲击学员感官,达到随机学习的目的。《玉环县消费维权远程教育学校》包含教学计划、教学课件、消费知识、维权知识、FLASH动画片、新消费运动、每周质量报告视频链接、在线测试等栏目,软件可罗列登陆学员在修的课程列表,显示已得学分及获取结业证书等学习情况。
(二)消费警示发布工作及时、权威、有效,深受欢迎。一是发布“当心黑心电视机”消费警示。今年4月16日,市消保委根据工商局查获了29台“黑心电视机”的情况。针对这些以旧翻新拼装电视机无生产日期、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商标五花八门等现象。并存在爆炸性、放射性等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教育广大消费者识别翻新电视机要做到“五”看,一看显像管的颜色、形状,二看品牌,三看外观工艺,四看商标,五看批号。该警示被中国消费者报采用。二是发布“谨购慎用白水泥”。市消保委接到多起有关白色硅酸盐水泥(俗称“白水泥”)质量问题投诉。问题“白水泥”用于室内装璜,出现墙体起皮、浴室和厨房的磁砖不同程度的裂缝和剥落等现象。据有关专家分析,问题白水泥是用石膏粉、双飞粉、重质碳酸钙等材料与普通白水泥混合搅拌而成。此类问题白水泥由于粘结力下降、强度低,用于房屋装修工程会存在安全隐患。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白水泥要注意品牌,要特别注意白水泥的包装袋,看清生产日期,超过有效期30天的水泥性能会有所下降,且难以对质量进行抽检判定。三是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理性对待洋品牌”。今年1至5月,椒江区消保委受理了6起涉及“洋”品牌的消费投诉案,主要是眼镜、手表、服装和护肤品。陈女士一款价值24120元的欧米茄手表仅仅使用了一个月就出现质量问题。张先生在市区某眼镜店订制的一副进口眼镜,价格1180元,取货时却发现是组装型产品。在洋品牌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下,越来越多的中国消费者对洋品牌的产品质量深信不疑,认为洋品牌就是优质产品的典范。这是消费者盲目追从洋品牌和虚荣心作祟的消费误区。为此,台州市消保委会同椒江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保持清醒、理性的头脑,努力克服攀比、虚荣和崇洋的心理。在选择商品时,要将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不能片面的将价格作为衡量品质高低的标准,同时也应当增强对国内自主品牌的信任。四是各地消保委发布的警示质量明显提高。椒江发布端午节粽子消费警示,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返青粽叶”。玉环县消委针对“建房综合险”并不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及时发布了投保“建房综合险”消费者有充分选择权的消费提示。天台县消保委春耕期间及时发布“把握农时季节、慎购农资产品”提示。三门县消保委向社会发布了笔记本电脑消费警示、干洗衣服消费警示等。这些警示均在市级以上有关媒体得到发布,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提示作用,既为消费者防范消费侵权提供了武器,也告诫经营者要加强自律,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消保委累计发布各类消费警示77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发布“调味品味精、鸡精质量不容乐观”比较试验报告。台州市消保委二月份对市场上销售的调味品味精、鸡精进行了购买取样,并委托浙江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比较检测。本次检测,共涉及15个企业生产的18种调味品味精、鸡精,合格11个批次,不合格7个批次,合格率为61%。检验发现的质量问题较多,主要是:掺杂掺假。关键质量指标如-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明显不足,添加了过多食盐等成份。在9个不合格产品中,作为关键质量指标如-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含量达不到标准值的有5个。有5个产品的食品标签不符合GB7718-2004、GB/T8967-2000标准要求,有2个产品的硫酸盐含量超标,有3个产品的氯化物超标,有2个产品感官不符合,有2个产品的其它氮(以N计)超标。为此,市消保委提示广大消费者:味精、鸡精等调味品在市场上品种繁多,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应注重正确选购:1、应在正规的大型商场或超市中购买味精、鸡精产品。2、应选择包装袋上印有“QS”标志的味精产品,质量才有保障。3、最好选购晶体的味精,不易掺假。
三、深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维护消费环境的公平正义
(一)加强热点消费问题的专题调查。今年,除了配合完成了省消委和各市消委开展的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餐饮宾馆一次性用品消费调查、电视购物公信度调查三项任务外,台州市消委联合各县市区消委安排开展了四项消费调查,分别是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消费误区消费调查、银行业服务状况消费调查、汽车消费调查和预付式消费调查。
一是关于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消费误区的调查。台州市消保委联合玉环县消保委于1月15日至5月15日在玉环县范围内开展了针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消费误区的消费调查。调查反映医疗总体服务质量差、医疗设施或服务规范不满意、存在不合理收费行为的占50-65%。患者普遍存在小病也挂专家号的炫富消费现象的占62.5%、认为就医时存有非理性消费行为的占47.5%。调查反映医疗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医院的药价普遍偏高、医生开大处方、重复仪器检查、用邦迪创可贴代替零钞、电子处方不透明、没有提供纸质处方等。
二是组织银行业服务状况调查。为加强对银行业服务的社会监督,7月,台州市消保委会同温岭市消保委、椒江区消保委对温岭、椒江两地的310余位消费者就银行业服务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9月13日,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了消费者评议。从消费调查和评议反映的情况看,消费者对银行业的服务质量总体较为满意,但也反映出银行业尚存在五个方面不足:一是银行对新设备、新业务宣传指导不足;二是收费项目不够透明,有25.16%的受访者认为一些银行存在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三是有18.7%的受访者认为银行网点设置不够合理;四是有35.16%的受访者认为排队问题突出,难以忍受;五是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措施有待完善。为此市消委向银行部门发出了建议书要求进一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公平、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是针对汽车消费状况的调查。在市城区(椒江、黄岩、路桥区)向消费者发放问卷有效样本量为400份。同时在辖区内选取10家汽车销售公司、5家汽车维修店进行实地调查。调查显示,68.8%车主在购车或汽车维修方面有过不愉快经历;56%的车主认为4S店符合他们心目中优秀的维修服务网络;34.9%的车主认为专业服务网络是他们心中优秀的维修服务网络;新车质量问题多且较严重,占汽车行业总投诉的55.9%,质量问题中,又以洋品牌汽车质量问题较为严重,占93.3%,并且不乏奔驰、宝马、雷克萨斯等高档车。受访者对汽车“三包”规定迟迟不能出台意见最大。
四是开展预付式消费状况调查。台州市消保委联合温州等地市消保委从10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上旬结束,分问卷调查、实地调查、调查总结三个阶段开展。发放问卷3856份,收回有效问卷3006份。实地走访调查50家具有代表性的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调查表明67.4%的消费者依次会选择在超市、美容美发店、洗车店、娱乐场所、健身场所使用预付式消费。由此可见,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方式将逐渐普及化、大众化。但预付式消费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盲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曾被侵害的占到62%。存在着商家倒闭消费卡内余款难追、个人信息被公开、商家自设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前,要先考察商家的信誉状况,要认真阅读预付卡的细则或章程,同时避免一次性购买金额过高的预付卡。
(二)继续关注和揭露不公平格式条款或行业惯例。从消费者投诉中我们发现了快递合同存在陷阱。某快递公司提供的快递单背面所印的契约条款规定:“快件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承保。当快件因承运人原因发生丢失、损毁需要赔偿的,寄件人只能向保险公司索赔,最高赔偿标准为每票2000元。”消保委组织了法律专家点评,一致认为上述速递条款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存在快递服务合同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作为快递服务合同的一方,快递公司有义务迅速、准确、安全地将消费者交付的快件送达到指定的收件地点,快递公司应承担其违约所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快递公司在快递单上规定的速递条款,实质上是一项格式合同条款,其中规定寄件人只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以及单方规定最高赔偿标准,以此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也违背了《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按照快递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规定,林某应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如果林某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不足以支付林某的经济损失,快递公司还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配合工商部门开展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的专项检查。我委充分认识到打击不规范促销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从2007年1月7日起,我委联合工商部门,对辖区内的大型超市、市场以及规模较大的商铺进行重点检查,把“广告宣传情况、明示促销内容、价格管理档案、退换货责任”等十二项内容列为检查的重点项目。至2007年2月18日专项整治结束,全市各级消保委配合检查各类商铺(经营户)2千余户,发现违规促销行251户。
四、畅通消费者救助渠道,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今年,截止九月份我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31件,处理1229件,处理率为99.8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3.69万元,增加赔偿70.3万元。按投诉性质分,质量问题的投诉仍居首位,占到总数的 71.6%;按投诉商品分类,家用电器、百货和服务类投诉名列前三位,分别占到30.84%、26.77%和23.36%。
(一)  认真履行调处纠纷基本职能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一是干洗投诉成为今年服务类投诉热点问题。如今年2月份黄岩消费者金某将1600元棉衣送去干洗,洗后出现严重褪色,后经黄岩消协调解获赔1600元人民币。二是家用电器商品质量投诉突出,商家售后服务无法跟上。如三门消费者周先生在三门某家电商店购买一台彩电。当时厂家承诺享受八年免费维修服务,可到出了故障需兑现承诺时,商家再三推托。三是加大对特殊案件的特殊处理力度。如天台消费者范某与天台某婚庆服务公司签订了婚庆服务合同,由婚庆公司负责提供司仪服务及典礼会场布置等,但在范某举行婚礼仪式时,婚庆服务公司却未按照合同提供服务,后经天台县消保委调解,退还费用5300元。四是建材投诉又有回暖趋势。如3月14日,黄岩区消费者任某的在黄岩某店购买乳胶漆。拿回去发现乳胶漆的生产日期标着3月14日,实际上该生产日期标贴是新粘贴上去的,按照欺诈消费者的规定双倍返还任某6000元。五是快递服务纠纷日趋增加。如6月18日龚小姐委托椒江某快递公司从椒江托运了一批价值3500元左右的银饰品到杭州,当时由于自己从未办理过快递业务,根本不懂也没作保价。后发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丢失。于是,龚小姐马上同快递公司联系要求赔偿,可是对方却以未进行保价为由不予赔偿。后经椒江区消保委调解,由快递公司一次性赔偿给消费者800元。六是餐饮服务安全问题突出。如7月29日三门城关的武先生和女友在三门的某饭馆用餐时,该饭馆老板不知何故突然与别人打架,在打架中伤到了武先生的女友。后经过三门县消保委调解,经营者同意一次性补偿给消费者人民币2487.29元。
(二)消费仲裁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消费争议仲裁为消费者协会有效解决消费争议多了一个手段,为消费者降低维权成本多了一条准司法的途径。各地消协对消费仲裁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仲裁工作从注重数量的提高转到量与质的并重,在加快推广消费争议仲裁承诺制度的同时,消费争议仲裁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今年,全市受理消费争议仲裁案件105件,涉及争议金额 232万多元,办结10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万多元,案件争议焦点主要涉及商品房买卖,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损害赔偿等。
(三)推出了全市《洗染服务行业消费投诉排行榜》和《手机质量投诉排行榜》。旨在通过公布排行榜,加大对投诉大户的社会监督力度,压低这二个一直居高不下且投诉处理困难的消费投诉类的投诉数量。为此,还在6月18日台州日报新闻视点栏目中整版以“干洗消费:躲开猫腻长心眼”为题作了专题报道。从实践情况看,启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五、加大消协组织自身建设的力度,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组织建设是消保委履行职能的前提和基础,是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保障。今年,我市各级消保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调整自身组织机构,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顺利完成消协更名工作。2月26日,市政府批复同意市消协更名为“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3月8日在椒江凤凰山庄召开更名后的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即市消保委三届四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新的章程,并改选成立了由15名委员组成的常务委员会。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今年我们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要求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各地消保委组织各基层分会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安排,都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浙江省实施办法、开展“新消费运动”意义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是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基层网络建设。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的建设一直是我市消保委的重要工作,今年在巩固基础、加强规范上又做了大量工作。全市118个监督站、2127个监督点、5076位监督员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859起,进行消费知识宣传2110次,参与监督检查3628次。同时,作为全省的四个试点单位之一,我市在路桥区消协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多员合一”的方法和途径。在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工商、质技监、农林、水利与海洋渔业、卫生、食药监等六部门的群众监督网络,在全区创建了一个沟通上下、协调左右、共享共用的农村公共食品安全监督网,实现“一员多职、一网多用”,提高对农村公共安全管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多员合一”建立起由区(农村公共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镇(农村公共食品安全监督站)、村或社区(农村公共食品安全监督点)组成的“农村公共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有效地整合了公共管理资源,促进了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的和谐。既延伸了食品、药品等监管职能部门的管理触角,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乡镇及基层组织的负担,提高了整体工作效能。同时,采取统一选用、统一机构、统一职责、统一考核、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的原则,加强对农村监督员队伍的管理,有效降低了行政监管的成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参与、行政监督”的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网络。
此外,根据台州市政府的要求,我们增加了天台进行试点,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多员合一”的方法和途径,将农村“九大员”整合成一员,职能涵盖了整个农村公共安全工作。试点成效得到了台州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2008年工作设想
1、继续推进我市“新消费运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2、通过宣传教育、发布消费警(提)示、进行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等各种形式,进一步完善“三大”体系建设
3、进一步完善监督站工作机制,巩固规范化创建成果,积极打造一支维权民兵骨干精兵队伍,加强培训考核,丰富活动内容,提高队伍活力,促进工作到位。
4、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投诉处理效率
5、开展专项消费调查,针对投诉热点、难点问题,邀请有关专家人士进行座谈研讨,并对不诚信、严重侵害消费者的行为、经营者公开向媒体披露。
6、继续推进消保委组织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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