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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消保委提醒:收取快递物品,切记先验收后签字
2008-07-14  来源: 路桥区消协  作者: 陈鸥  点击:  
        7月7日,消费者谢女士向路桥区消保委对投递物品损坏进行了投诉。经工作人员了解谢女士看到包裹外形完好就签收了包裹,回家打开包裹后才发现不锈钢管已经变形。快递员以谢女士已经签收,并以服务条款上注明不是他们包装的物品损坏不予赔偿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经区消保委多次调解,快递公司免费为谢女士托运新的不锈钢管。由此路桥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公司,快递员上门接货时查验其工作证,以免上当受骗。
        二、在快递单背后都有相关承运条款,不要急于投递、急于签字,应仔细阅读条款,及时发现霸王条款,更换快递公司。
        三、填写快递单时,在准确填写详细地址的同时,要尽量注明货物的真实情况,便于出现问题后的索赔。
  四、贵重物品应该保价,保价物品若丢失或者全部损坏,可向快递公司索求赔偿。
        五、收件人在收取物品时,应先查看物品是否被损坏,千万不要先签字后验收。如果先签字后验收,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消保委也很难进行调解,您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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