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消费者丁某、张某从仙居县消保委分别拿到了杨梅快递损失补偿款1100元和120元。
杨梅是仙居的一大特产,远近闻名。但杨梅属于典型的“水果好吃保鲜难”,一般的杨梅从采摘到保鲜(低温)仅5天,稍有不慎,就会腐烂变质而毫无食用价值。本案中的张某委托仙居某一快递公司,快递三箱杨梅到杭州,隔天中午俩箱杨梅到货,另一箱则是晚上11点到货,快递人员打电话给收件人,收件人怕杨梅已变、夜晚等原因拒绝接受。而丁某则是托运6箱杨梅到北京,快递公司口头答复说3天能到,结果汽车在路途抛锚,造成杨梅在收货时已腐烂。丁某、张某均要求公司赔偿,公司回复张某说是收货人不接收造成损失,不应由快递公司赔偿;而对丁某的答复是不出意外三天能到,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双方各执一词,协商不下,丁某、张某投诉到县消保委。
消保委工作人员受理后,立即开展调查,在调查情况确定后,认定杨梅属保鲜期较短的水果,有别于一般商品的运输要求,俩案的主要责任在快递公司。经过协商,消费者丁某、张某的到了损失补偿。
为此,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托运鲜活商品应约定好到货时间,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受托运者则应按照约定,快速及时送达,以免延误,造成双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