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椒江区消保委根据消费者投诉,连续调处三起美容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00元,精神赔偿金额300元。
申诉人张某于去年在城区某美容院办理了一张美容卡48次,价格3800元送价值3000元的美容服务,现张某已做了18次的美容保养。2008年7月,张某脸上皮肤出现了不少红点。美容院知悉后又为她作了几次护理,但仍无济于事,张某只好到当地医院看病,并称对美容产品已失去信心,要求美容院退回卡内的余额。但店方认为张某皮肤出现的情况是自身原因造成,只能退还640元的余额,双方僵持不下。椒江消保委介入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消费者强调美容保养后对自身所造成的种种痛苦,本想改善皮肤的状况,却恰得其反,提出了退回卡内2140元余额的要求。而店方认为消费者皮肤出现的问题,并不是美容产品质量造成的,况且在其保养过程中另外消费了价值不少的美容产品服务,在计算余额时应考虑在内。最后,在消保委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美容院退还消费者卡内的美容费用2000元。
又如消费者陈某俩姐妹在某美容院分别定了一个疗程价值1380元和1680元的眼皮除皱和丰胸,店方承诺做后一定会有效果的,可做了一个疗程后都一点效果也没有,还感觉有不适感,于是多次找店方交涉,要求退回一半的钱,但店方均予以拒绝,后经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店方最终退还消费者陈某俩姐妹共计600元的美容费用。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提醒消费者,爱美是人的天性,但需要消费者科学理性地去对待。消费者在做美容前,首先要做好心理准备,对自己的美容接受度(包括从身体到精神的),选择产品(或服务)的自身契合度,都要有完整全面的了解;其次消费者在选择美容机构时,一定要选择品牌影响力较大的美容机构。另外,最好选择周期比较短的卡种,比如季卡、月卡等,以避免承担过多风险;对预付费式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办卡前要了解清楚。最好和美容院签订书面协议,要注意索取和保存有效凭证,以便出现纠纷时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