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里有专门制冷不制热的空调,没有制热不制冷的空调,可家住杜桥镇的李先生就遇上了这样的事:去年冬天购买的空调一反常态,只制热不制冷,这大热天的,制热的空调有啥用啊!
原来,去年12月份,林先生在杜桥镇某商场花了1890元购买了一台国内某品牌空调。安装好后,服务人员让李先生试机,经调试李先生感觉制热效果还可以,由于当时天气寒冷,就没有测试制冷效果。可今年6月份,令林先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空调的制冷效果极差,几乎吹不出凉风。李先生立即打电话给经销商反映情况,当天维修人员就来到李先生家,检查后确认空调缺氟,就当场充了氟。可用了一周后,空调又不能吹冷风了,这次维修人员检查后说,压缩机坏了,修修就可以。可这次仅使用了三天,同样的问题又出现了。李先生找到经销商要求换货,却遭到无理拒绝。无奈,李先生投诉到杜桥消保委分会。
工作人员接到李先生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经了解,李先生所诉情况属实。根据《消法》之规定,空调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经过反复批评教育,最终,商家同意为李先生免费更换一台新机,炎热的夏天终能送来“凉风”,李先生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