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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横射孕妇受伤 消保委调解获赔偿
2008-08-19  来源: 临海市消保委  作者: 台州市消保委  点击:  
    “谢谢,谢谢你们为我主持公道!”8月14日上午,谢某接过临海市消保委灵江分会工作人员送上的赔偿金时,连声道谢。一起历时5个月的烟花伤人消费纠纷,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2008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四晚,人们还沉浸在春节和元宵的喧嚣中,早早的燃放起绚丽的烟火。临海市邵家渡街道枧川村村民谢某也搬出刚从邻村副食店购买的25响“椰树情”烟花,在自家房前空地上点火燃放。然而意外发生了,竖立的烟花射出几响后,突然散架,烟火横射,射到正在屋檐下观看、怀孕近七个月的谢妻脸上、身上。结婚多年才怀孕的谢妻受到烟火横射、惊吓不久即出现腹疼等症状,被连夜送医院诊治、保胎,并被要求定期作检查。销售烟花的店主虽在当晚被要求陪同谢某一起上医院,但双方未达成如何补偿协议。2月21日,谢某向临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灵江分会投诉,要求店主赔偿损失。消保委工作人员随即勘察了现场和实物,对经销商作了询问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先治疗,后协商”的初步处理意见。6月初,谢妻顺利生产。期间,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斡旋于双方之间。
    8月14日,在孩子满月检查无碍后,工作人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磋商,要求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相互谅解的原则,心平气和的进行协商。经双方近一个小时的协商,在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店主一次性补偿谢某医药费等费用人民币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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