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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店摔伤责任在谁?
2008-09-3 来源: 路桥区消保委 作者: 路桥区消保委 点击:
“小心地滑”是宾馆、酒店等场所常见的一句温馨提示语。别以为这话是多余的,这事关消费者住店出意外后,酒店承担责任大小的问题。舟山市的王先生在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某宾馆住店时,因没留意地面湿滑,结果一跤摔出了2万多元医疗费。
今年3月11日晚,王先生入住路桥区金清镇一家宾馆。次日早上,王先生在该宾馆卫生间洗澡时,不慎摔倒。经路桥第二人民医院诊断,王先生为左股骨骨质断裂。因伤情严重,王先生被转到舟山顾氏骨伤医院。经过一段时间治疗,王先生伤情稍有稳定,几次电话联系金清某宾馆,都没联系上宾馆老板。于是王先生就委托其外甥向金清消保委投诉。
该宾馆认为,事发当时,已请骨医为王先生检查;同时,宾馆卫生间已做好地滑提示标志,王先生摔倒属于意外事件。而投诉方则称,王先生摔倒与宾馆地滑有直接关系,目前仍在舟山住院治疗,已花费2万多元医疗费,给其身体和精神带来极大痛苦,要求宾馆负责医疗费用。
经金清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沟通,并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宾馆一次性补偿王先生1.5万元。4月7日,王先生终于从该宾馆拿到1.5万元补偿金。
《市场导报》记者借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公共场所消费一定要看清各种消费提示,特别是有关人身、财产安全提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并注意人身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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